关于“双字符.wang”域名开放申请的公告
ICANN于2015年4月8日签署文件,正式授权黄道科技(以下简称“注册局”)进一步开放“.wang”顶级域下双字符二级域名(“双字符域名”)的注册。现注册局决定在ICANN授权范围内向公众开放“双字符域名”的注册申请,并将本次双字符域名开放申请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放申请的双字符域名
除未经ICANN授权的“au”,“ci”,“cn”,“ec”,“eg”,“ep”,“eu”,“il”, “in”,“it”,“me”, “na”,“pt”,“sg”,“un”等15个双字符之外,其他由任意2个字母、2个数字、1个字母与1个数字组合而成的双字符域名。
二、申请人资格
持有以下权益之一的申请人,即具有申请双字符域名的资格:
1.A类申请人:持有与拟申请双字符域名相一致的.com/.cn/.com.cn域名的注册人;
2.B类申请人:持有与拟申请双字符域名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权益的持有人。
三、本次双字符域名开放申请的时间
1. 开放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1日23:59分止;
2. 本次开放申请结束后未成功注册的双字符域名,将被注册局保留并限制注册。
四、申请要求及审核规则
1. 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申请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填写完整的《“.wang”双字符域名注册申请表》(模板见本公告附件一)。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
(a) 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b) 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护照照片页、签字页与变更页(如有)扫描件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所持有的在先权益证明材料,其中:
(a) A类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域名注册证书、域名管理帐号截屏、所持有域名正式运营使用的网站截屏或宣传说明等;
(b) B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注册文件(如核准证明等)的扫描件,或者TMCH SMD文档等。
2. 申请资料提交要求
1) 申请人应将全部申请资料扫描并提交至西部数码(资料提交联系邮箱:yang.j@west263.com)。
2) 所有申请资料需以jpg、jpeg、png、bmp格式文件提交,资料大小需介于50KB与200KB之间;
3) 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或亲笔签名。
3. 申请资料的审核与判定
1) 注册局和注册商对申请资料是否符合申请要求进行判定,注册局依据本公告及相应规则决定域名的最终分配;
2) A类与B类申请人不区分优先级,多个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申请注册同一域名时,注册局将依据收到申请材料并审核合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遵照“先申请先审核,先审核先得到”的原则向申请人分配域名注册权。
五、本次双字符域名开放申请的费用及缴纳:
1. 申请费及缴纳:
1) 申请人在向注册商提交申请资料的同时,需缴纳1250元/个域名的申请费,未缴纳申请费视为未提交申请;
2) 申请费一经收取,无论最终所申请的域名是否审核通过或申请成功,均不退还。
2. 认证费及缴纳:
1) 注册局最终判定申请材料合格后,申请人需缴纳186,600元/个域名的认证费。
2) 认证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3. 域名注册及续费费用以注册商向申请人收取的实际域名注册及续费费用为准。
4. 所申请的域名通过认证后,申请人应在收到注册商相关通知后的5个自然日内完成域名的缴费(包括认证费与注册费用)及注册,否则视为申请人放弃对申请成功的域名的注册权。届时注册商将根据域名分配规则将该域名注册权分配给下一序位的申请人。
六、商标通知服务
本次开放申请期间所提交注册的域名,注册过程将遵循TMCH“商标通知服务”(Trademark Claims Services)的规则。
七、域名争议
如对本次已经注册的双字符域名有争议,争议方可依据相应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争议解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UDRP、URS等,相关规则可参见注册局网站 http://www.nic.wang/policy.html),向ICANN指定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八、解释权
1. 本次双字符域名开放申请受ICANN及相关主管部门、注册局政策法规的制约,注册局有权随时因相关政策的变化或不可抗因等原因,对本次双字符域名的开放注册进行调整、中止、部分取消或全部取消,并将及时在注册局网站进行公告。
2. 本公告解释权归注册局所有。
附件一:“.wang”双字符域名注册申请表。